PM₂.₅污染过程:黄色预警减排≥10%;橙色预警≥20%;红色预警≥30%(SO₂、NOₓ、PM、VOCs 同步达标)
臭氧污染过程:黄色预警 NOₓ+VOCs 减排≥10%;橙色≥20%;红色≥30%(重点管控涂装、印刷、化工等 VOCs 产线)重庆市人民...
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企业按 A/B/C/D 绩效分级,A 级 / 绩效引领企业少限产、D 级企业高比例停产;
分类分源精准减排:工业、扬尘、机动车、生活源分领域制定刚性清单;
属地 + 部门协同:区县政府主体责任,生态环境、住建、交通、公安、城管、经信分行业管控;
川渝联防联控:毗邻区域同步预警、同步减排、交叉执法;
可核查可追溯:企业安装在线监控、门禁、视频台账,减排措施全程留痕。
经信委:工业企业限产、停产调度;
住建委:施工扬尘、搅拌站管控;
交通局:货运车辆、港口码头扬尘管控;
公安局:机动车限行、尾气路检;
城管局:道路清扫、露天焚烧、餐饮油烟、露天烧烤;
教委:学校户外管控、停课安排;
气象局:空气质量气象会商、人工增雨;
交通开投:公交地铁优惠保障绿色出行。
Ⅲ 级黄色预警
PM₂.₅连续 48h≥115μg/m³ 或臭氧 8h 浓度连续 48h≥160μg/m³,未达橙色标准;全社会污染物减排≥10%。Ⅱ 级橙色预警
PM₂.₅连续 48h≥150μg/m³ 或臭氧 8h≥200μg/m³;全社会污染物减排≥20%。Ⅰ 级红色预警
PM₂.₅连续 24h≥250μg/m³ 或臭氧 8h≥260μg/m³;全社会污染物减排≥30%。A 级 / 绩效引领企业:自主减排,强化治污设施满负荷运行,错峰使用高 VOCs 工序;大宗物料国五及以上车辆运输;
B 级企业:削减 30% 及以上产能;涂装、烘干等 VOCs 工序 8:00-18:00(臭氧高发时段)停产;
C 级企业:削减 50% 产能,涉 VOCs、窑炉工序限产;
D 级企业:全部涉气生产单元停产;禁止国四及以下货车进厂运输;
通用要求:所有企业废气治理设施 100% 开启,加大喷淋、密闭、无组织收集;禁止露天装卸物料;挥发性溶剂减量使用。
A 级企业:削减 20% 产能,VOCs 工序光化学时段停产;
B 级企业:削减 50% 产能,重点产线停产;
C/D 级企业:全工序停产;
燃煤锅炉、窑炉进一步降低负荷,垃圾焚烧厂降低焚烧量;化工企业减少挥发性原料投料频次。
A 级企业削减 40% 产能;B 级企业全线停产;C/D 级企业长期停产;
水泥、砖瓦、陶瓷等建材窑炉大幅降负荷或停窑;
所有工业企业停止大宗物料进出厂运输;仅保留应急保供物资运输。
全市禁止土石方开挖、房屋拆除、石材切割、基坑回填等扬尘作业;
预拌混凝土、砂浆搅拌站、砂石料场、货运码头暂停生产;
渣土车全天禁行;工地裸土 100% 全覆盖,喷淋 24 小时开启;
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频次翻倍,主干道每日洒水≥6 次,抑尘雾炮持续作业;
矿山、砂石堆场停止露天破碎、装卸。
新增:禁止室内装修喷涂、外墙粉刷等涉 VOCs 扬尘工序;
所有工地除应急抢险工程外全面停工;
渣土消纳场、建筑垃圾堆场全部封闭喷淋,停止堆料转运。
全域所有非应急工程全面停工;
城乡结合部、乡镇道路全天候洒水抑尘;露天物料堆场全部覆盖封闭。
中心城区全天禁行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老旧工程车;
重点路段尾气路检常态化,严查冒黑烟、超标车辆;
公交、环卫、出租加大新能源车辆投放运力;倡导私家车停驶。
扩大限行范围,国四柴油货车全天禁入建成区;
公交 2 小时换乘免费,鼓励绿色出行;
物流园区、工业园货车错峰进出(仅夜间 22:00 - 次日 6:00 允许合规货车运输)。
中心城区全天禁止国五及以下重型柴油货车通行;
公交全天免费、地铁 8 折优惠;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务车减半上路;
港口、物流园区大宗物料运输全面暂停。
餐饮油烟:三级预警均要求餐饮门店油烟净化设施全天开启,城管全覆盖巡查,取缔露天烧烤;机关食堂、综合体后厨加大清洗频次。
汽修喷涂、干洗
黄色:8-18 时暂停喷涂作业;
橙 / 红:全部喷漆、烤漆工序停产。
露天禁烧:全域禁止秸秆、落叶、垃圾、建筑垃圾焚烧;无人机 + 高空瞭望 24 小时巡查,发现火点立即处置。
熏制管控:冬春预警期间仅允许集中环保熏制点腊肉加工,散户禁止露天熏烤。
预警期间暂停农田秸秆粉碎、旋耕等扬尘作业;
减少化肥农药露天撒施;
适时开展全市人工增雨(气象部门实施),沉降大气颗粒物。
公众绿色出行:优先公交、地铁、电动车,车辆驻车及时熄火,减少怠速;
单位弹性办公:橙色、红色预警鼓励错峰上下班、远程居家办公;
节能降耗:冬季空调调低、夏季调高 2℃,减少能源消耗;
减少溶剂使用:市民减少喷漆、家装、洗车高 VOCs 活动;
健康防护提示:老人、儿童、心肺疾病患者减少外出;学校减少 / 取消户外活动,红色预警可停课线上教学。
清单编制:各区县每年 10 月前更新工业、扬尘、移动源三类应急减排清单,明确企业名称、行业、绩效等级、各预警限产 / 停产工序、运输管控要求,公示并报市生态环境局备案;
绩效评级动态更新:每年组织企业绩效分级,A/B 级企业享受差异化宽松管控,D 级企业从严停产;
台账与在线监管:重点企业安装废气在线监测、厂区门禁、视频监控,预警期间生产、治污设施运行、车辆进出台账每日留存备查;
豁免管理:民生保供、应急抢险、医疗、能源保供企业可申请部分工序豁免,报区县政府审批并公示。
日常巡查:预警启动后,市、区县生态环境、住建、公安、城管开展 24 小时联合抽查、夜间突击检查;无人机、高空瞭望辅助溯源;
违法处置
企业未落实限产 / 停产、擅自停运治污设施:按《大气法》责令停产整治,并处 10 万 - 100 万元罚款;
工地违规土石方作业、渣土车违规上路:停工整改、高额处罚、暂扣运输资质;
露天焚烧、露天烧烤:现场收缴工具并处罚;
属地问责:区县、部门未落实减排管控、管控不力导致污染持续加重的,纳入生态环境考核通报,依规追责;企业拒不执行应急减排纳入环保失信名单。
队伍保障:市级、区县组建大气应急执法专班,配备扬尘、尾气快速检测设备;
物资保障:储备雾炮车、洒水车、抑尘覆盖网、便携式废气检测仪;
经费保障:财政列支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人工增雨、企业绩效分级补助资金;
联防联控:与四川毗邻区县建立同步预警、交叉执法、传输污染源协同减排机制。
空气质量持续达标、气象条件利于扩散,市领导小组统一发布预警解除;解除后维持黄色减排管控 24 小时缓冲;
每次重污染过程结束 5 个工作日内,各区县报送减排落实、执法检查、污染物削减成效台账;市级开展全过程评估,优化下一年度减排清单与管控措施;
每年至少组织 1 次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实战演练,检验企业、工地、部门响应落实能力。
本方案配套各区县《工业企业应急减排清单》《扬尘源管控清单》《移动源管控清单》同步实施;
若国家、重庆市出台新版重污染天气预案,按最新文件同步调整减排比例与管控要求;
本方案由重庆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