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宏协承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清洁生产排污公示

202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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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8号)的要求我公司将在2023年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现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公示我厂排污情况。

1废气监测结果一览表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单位

2020

2021

2022

标准限值

焊接废气G1

颗粒物

毫克/立方米

9.5

9.4

8.1

50

焊接废气G2

颗粒物

毫克/立方米

10.2

10.2

9.3

50

一体押出/整形废气G3

颗粒物

毫克/立方米

10.6

11.4

/

30

非甲烷总烃

毫克/立方米

0.25

2.27

1.47

100

2废气排放总量情况一览表

名称

2020

2021

2022

总量控制指标

单位

颗粒物

1.220

1.108

0.882

3.64

吨/年

非甲烷总烃

0.006

0.020

0.013

0.154

吨/年

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重庆宏协承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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