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行时间:2025 年 10 月 1 日
核心内容:重庆首部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地方性法规,明确政府、企业、学校、媒体等主体责任,将生态法治、污染防治、绿色低碳、绿色生活、生态文化、生态安全等纳入宣教体系,推动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贯彻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工作方案》(2025 年 9 月)重庆生态环境局
2025 年完成工业噪声、工业固体废物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拓展火电、钢铁等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VOCs 量化管控入证,实现固定污染源 “一证式” 全覆盖重庆生态环境局。
《关于优化调整高排放柴油货车限行措施的通告》(渝环规〔2025〕8 号,2025 年 10 月 16 日)重庆生态环境局
联合公安、交通部门优化中心城区及重点区域高排放柴油货车限行范围、时段,强化移动源污染管控,助力空气质量改善重庆生态环境局。
《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及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试点工作的通知》(渝环规〔2025〕10 号,2025 年 12 月 12 日)重庆生态环境局
扩大小微企业危废收集试点范围,完善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体系,解决小微企业危废处置难问题重庆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指南》(2025 年)
明确危废豁免管理情形、条件及流程,优化危废监管,降低合规成本重庆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碳排放核查机构管理细则》(渝环规〔2025〕3 号,2025 年 4 月 7 日)重庆生态环境局
规范碳排放核查机构资质、核查流程、数据质量与监督管理,保障碳核查工作规范、公正、准确重庆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渝环规〔2025〕6 号,2025 年 9 月 8 日)重庆生态环境局
细化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裁量标准,统一执法尺度,规范处罚行为重庆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不予处罚、从轻 / 减轻处罚、从重处罚、不予强制清单》(渝环规〔2025〕5 号,2025 年)重庆生态环境局
明确执法 “容错” 与 “严管” 边界,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执法精准性重庆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生态环境损害简易鉴定评估程序规定》(渝环规〔2025〕7 号,2025 年)重庆生态环境局
简化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流程,提高损害赔偿案件办理效率重庆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生态环境领域有关行政裁量权基准》(渝环规〔2025〕4 号,2025 年 4 月 28 日)重庆生态环境局
统一生态环境领域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裁量标准,规范行政权力运行重庆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2025 年推进实施)重庆市政府
目标:2025 年全市PM2.5 浓度降至 31μg/m³,消除重污染天气,氮氧化物、VOCs 完成国家减排目标;重点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结构调整,深化移动源、面源污染治理重庆市政府。
《重庆市减污降碳协同推进工作方案》(2025 年)
目标:2025 年基本形成减污降碳协同格局,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 25%;强化 “三线一单” 管控,推动能源清洁转型,完善 “碳惠通” 平台与碳普惠机制。